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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网络学习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0

关于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网络学习交流的通知

榕人才党[2014]2号

全体流动党员:

    根据《福州市公务员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榕人党组[2014]8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总支流动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月中旬正式展开,6月下旬结束。为保证流动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将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网络学习交流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福州市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的“网上党建”平台开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上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及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流动党员请自行在线学习或下载后学习。

二、每位流动党员应按照中心党总支安排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开展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中心党总支工作人员应随时掌握流动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对未提交学习心得体会的党员应及时联系督促。

三、自学笔记、心得体会应认真地记在学习专用的笔记本上,心得体会还应发送电子版本至中心党总支电子邮箱(fzlddy@163.com)。

四、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要求、征求意见表,我们会及时在福州市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网上党建”平台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发布,每位流动党员应经常登陆该栏目,按照要求,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际成果。

五、请各位流动党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到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中心党总支领取学习材料(《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部分工作单位在外地的流动党员,请即与我们联系,告知详细邮寄地址,以便我们及时邮寄给你们。

六、学习笔记本应妥善保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寄回中心党总支保存。

附:中心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方式

1、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地址: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联系人:刘丽娜

2、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联系电话:0591-83323460   联系人:林锦艳

                                                          

       中共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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