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机构编制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改革任务,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人民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反映群众意愿,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握和处理改革涉及的问题,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为民”导向。“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在改革过程中,在遇到复杂难以权衡的问题时,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首先想一想群众期待什么,群众的利益要如何保障。这次改革将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求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目的就是要继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的水平和能力。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机构编制工作范畴,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与优化职能配置的有机统一。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的作用。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研究明确政府哪些权力需要减少下放,哪些职能需要加强或调整,推进政府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面大量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努力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实现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从某种意义上说,审批体现的更多是权力,而监管则更凸显责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要研究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要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层面研究务实管用的办法,解决好简政放权后的市场监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把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强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同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严格控制设定行政许可,规范优化审批流程。今后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相关标准和程序执行。通过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务实”导向。“务实”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务求实效、解决问题。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时,要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承受能力,正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改革那些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把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得到群众认可。这轮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总体稳定、局部调整、重在深化,把功夫下到机构的精干设置、重点领域的管理体制和职能调整、管理服务资源的整合上来。一是创新管理方式,着力在保障发展需求和民生需求、严控机构编制上有新突破。进一步优化整合政府机构,科学配置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结合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时收回部分空余编制,合理调配使用存量编制,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编制需求。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和保障重点的要求,在一些可以综合设置机构的领域,如农业、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加大整合力度,探索实行大部门制,确保各级政府机构设置符合中央的限额规定。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增强行政效能。结合机构改革,要下大力气解决部门间关系不顺、职责交叉等问题,省级部门机构要突出专业性,市县要侧重综合性,进一步理顺和强化部门责任。三是有序推进相关体制调整。按照中央要求和省里部署,有序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管理体制,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及其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脱钩改制,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非教育部门与所办院校脱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建设精简高效政府要坚持“清廉”导向。“清廉”就是“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群众赖以信任的基础和品质。只有政府清廉、秉公用权,才能政治清明,建设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人民满意政府。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职能转变。这次改革的最大特点是,把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以改革为契机,在政府职能转变上迈出更大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二是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是一个难题。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该加强的加强,该弱化的弱化,加强基层一线,调整优化编制结构。三是强化法制思维,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必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法制化,履行职能规范化,构筑权力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以依法规范的制度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四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坚决反对“四风”,大力整治庸懒散,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构建公益服务格局要坚持“民生”导向。机构编制工作是有效配置党和国家执政资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这次改革的大局是要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工作导向上要紧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放,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问题解决好,这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最好体现。一是切实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想民生所想,急民生所急,把更多资源用到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二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组织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基础上,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等,不断强化其公益性,提高其公益服务能力,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适度、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推进完善事业单位登记受理、审核、核准“三不过夜”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履职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估,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公益事业多元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医院、养老院等公益事业,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