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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关于招收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2021.07.05)

发布日期:2021-07-05
经研究,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拟招收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0周岁及以下(在1990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六)所学专业需是《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的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专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报名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最迟延至转正前提交。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人数:1人
三、从事工作
主要参与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在线监测评价工作。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于2021年7月7日至7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办公室(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层),联系人:张女士、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8609634。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五、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人员应于试用期前提供本人的体检报告。录取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组成,月应发工资按4000元左右的标准确定。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三)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
点此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