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纲要》是我市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建设人才强市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深刻理解建设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人才发展的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抓紧编制本地区、行业系统和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上下衔接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
                                                                                                                 中 共 福 州 市 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 日
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 录
一、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实施步骤
二、提升人才区域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着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四)构建榕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
(五)促进省会中心城市人才协调发展
三、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重点工程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二)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工程
(三)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人才发展工程
(四)滨江滨海港口人才开发工程
(五)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六)侨台港澳在榕人才兴业工程
(七)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
(八)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
(九)闽都文化名家带动工程
(十)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四、优化人才工作的服务机制
(一)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二)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三)以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为目标,优化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四)以人才资源有效调控为手段,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五)以体现人才价值为根本,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六)以加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机制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人才工作领导
(二)保证人才投入优先
(三)完善人才创业政策
(四)健全人才工作法制
(五)提高人才工作水平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市已经进入高度需要人才、高度依赖人才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发挥省会中心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辐射作用,推动福州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以用为本,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优化人才工作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不断提升人才区域竞争力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实施海西省会中心城市重大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促进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海西省会中心城市人才协调发展,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福州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集聚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进入全国人才强市前列。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我市人才资源总量从2009年的81.4万人增加到133.1万人,增长63.4%,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率达到36.4%,人才资源区域竞争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人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72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比重显著提高。人才的学科、产业、行业、城乡、区域分布和层次等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集聚功能显著增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石油化工、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在教育、政法、卫生、宣传思想文化等重点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人才使用效能充分发挥。人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人才社会效益明显突出,人才资源高效开发,人才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增强,社会贡献明显提升。人力资本投资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8%,人才贡献率达到44%,人才创业创新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三)实施步骤
在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福州实际,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到2015年,在制度建设、机制优化上有较大突破,榕台、榕侨人才交流合作成效显著,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人才竞争力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
到2020年,福州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基本确立,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显著提升,人才集聚能力显著提高,成为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和高层次人才集聚的海西省会人才高地。
表一: 福州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2009年 目 标
2015年 2020年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81.4 108.5 133.1
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 人年 32 51 72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25 29 3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 % 11.8 21.5 25
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11 15 18
人才贡献率 % 30 40 44
注:
1.主要劳动年龄人口系指20-59岁年龄人口
2.高技能人才系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人力资本投资包含教育、科技、医疗保健、就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增强人员职业素质的资金投入
二、提升人才区域竞争力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到2020年,全市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
主要措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体制,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的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培养、引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培养、吸引、集聚研发人才。依托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福州市软件园、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福建省留人员创业园等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加强创业指导和提供优质人才服务。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区域人才基地合作。探索灵活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投融资机制和人才使用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完善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加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制定企业引进人才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创建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福州市人才公寓,加大创业创新资金扶持。建设统一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各项管理服务网络。鼓励科技人才潜心创新。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使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用人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改变以行政权力决定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的决策方式。改进科研任务考核评价方式,克服过于频繁、过度量化、项目周期过短等倾向。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对长线课题和优秀团队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发展创新文化,倡导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氛围。
(二)着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发展目标:围绕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城市、带动辐射周边地区发展的综合通道、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海峡西岸现代服务业中心对人才的需要,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服装纺织、石油化工、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生物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经济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达到11.4万人。教育卫生保健、宣传思想文化、政法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达到3.7万人到2020年,上述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达到16.5万人和4.6万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人才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我市企业与在榕高校联合办学,重点扶持示范性高职院校,促进与市大型企业联合办学,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和重点科研人才基地,培养造就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工程技术人才,开展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优惠政策。坚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并重发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社会管理、体育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发展培养工程、闽都文化名家带动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人才开发沟通协调机制。
表二: 经济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一览表
领域 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型 发展目标
2015年(人) 2020年(人)
电子信息 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 10000 15000
软件研发、测试人才、系统分析、信息服务外包人才 3000 4000
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动漫游戏人才 2500 3000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平板显示(FPD)、集成电路(IC)设计、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人才 1000 2000
机械制造 机床研发、操作、调试人才 450 800
工程机械研发、操作、调试人才 25000 40000
汽车总布置、发动机、底盘等关键技术研发与设计人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汽车零部件人才 1200 2000
机电一体化、液压传动、电机电器设计人才 3000 4500
冶金建材 黑色或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人才 500 800
金属制品业人才 350 500
纺织服装 纺织技术及管理人才 800 1100
纺织材料及服装设计专业人才 1000 1500
纺织品设计与生产人才 800 1000
石油化工 化工工艺与自控人才,石油仓储、运输、冶炼、精细化工人才,热能工程、管道工程人才 8000 12000
轻工食品 水产品、粮食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专业人才 15000 20000
新型包装材料人才 2000 3000
海洋 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人才,海洋基础学科领军人才,海洋环境保障人才,海洋综合管理技术人才 500 700
水产品养殖和病虫害防治人才 1000 1500
水产加工人才 600 1000
文化创意 制造业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传统与文物保护、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休闲消费创意人才 20000 25000
物流 港口规划、建设、管理人才 300 400
仓储管理人才 2000 2500
货物运输、物流配送人才 3000 3500
新材料及
新能源 纳米、超导、光电微电、新型能源、环保等新型材料应用人才 1000 2000
化工、高分子等基础材料高性能、低成本和绿色制备方面的工程技术人才 2000 3000
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领域复合型人才 800 1000
生态环境
保护 环境保护专业人才 5000 8000
生态建设与保护骨干人才 100 200
核与辐射、地下水污染防治人才 100 200
城乡建设 城市规划设计人才 1000 1500
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桥梁人才 2000 3000
总计 114000
164700
表三: 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一览表
领域 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别 发展目标
2015年(人) 2020年(人)
教育 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 8000 8500
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1200 1500
政法 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司法政策研究等法院系统人才 1200 1500
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检察院系统人才 750 850
基层警务人员,刑事侦查、交通、禁毒、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和科技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技术侦查等公安系统人才 10000 12000
劳动教养管理、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管理等司法行政系统人才 1500 2000
处置突发事件谈判人才、律师等政法社会人才 1000 1500
宣传
思想
文化
体育 外向型社会科学家,从事理论研究、宣传普及的理论人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重点学科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300 500
复合型专家型记者、编辑、播音主持,创意策化、媒体评论、国际传播、网络宣传等新闻传播人才 400 600
文艺编导评论、戏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文化艺术人才 500 600
文化企业管理、文化创意、市场开发营销、资本运作、文化贸易人才 300 400
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广播影视制播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新媒体开发和应用技术等研发应用人才 300 500
全民健身体育指导员 8000 11000
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科研人员、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400 650
医药
卫生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 1800 2000
社会全科医师 700 900
儿科、肺科、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医师 850 1000
合计 37200
46000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适应省会中心城市发展要求的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75%以上市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到2020年,全市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85%以上,结构更加合理,素质能力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适应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求,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党政人才能力提升,推进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科学化水平。研究解决县乡公务员队伍老化问题。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加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干部定期交流、轮岗,选派机关干部进行挂职锻炼或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选拔企业优秀后备干部到机关挂职锻炼,促进党政和企业人才双向交流。建立完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慵治懒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18.1万人,培养造就一批引领企业创造百亿、千亿产值的优秀企业家。到20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2.18万人,培养造就100名左右能够引领企业跻身中国企业前列的优秀企业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比例达到50%以上。
主要措施: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战略管理和跨文化经营管理能力,培养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方面紧缺专门人才。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组织选拔、内部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人才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完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定期评选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促进企业间人才合作交流。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核心,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3.7万人。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5.3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26:41:33。
主要措施: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港口强市、文化强市,培养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优秀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加大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重视传统服务业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加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优秀人才选拔与管理,加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和培养力度。加快发展博士后事业,大力引进、培养和集聚博士后人才。完善突出业绩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流动。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定期评选表彰杰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9.7万人、23.2万人。
主要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推行 “人才订单”培养模式,加大培养产业急需的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建立高技能人才鉴定机构。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政府相关部门在产品评优、企业升级、工程招标等活动中增加企业高技能人才拥有量条件。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技术工人级酬挂钩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完善名师带徒制度,强化岗位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职工岗位成才。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加速推进高技能人才企业认定进程,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能鉴定机构,规范开展企业职工技能鉴定工作,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形式合理流动。定期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的新要求,以提高科技素质、致富本领、经营能力和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和经营带头人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3.7万人。到202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3万人,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名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带头人。
主要措施:整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加强少数民族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实行以业绩、贡献、技能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加强农村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完善城乡人才对口帮扶。定期表彰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地位。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分别达到0.8万人、1.6万人。
主要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大规模的社会工作者培训。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工作社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各类人才参与社会工作。
(四)创建榕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
发展目标:抓住对台关系有利时机,发挥独特的榕台优势,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榕台人才往来,构筑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促进榕台经贸、金融、海洋、航运、旅游、邮政、农业、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深度合作与对接,把福州建设成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重要基地。到2020年,基本建成榕台人才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使福州成为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的示范区,成为两岸合作办学、联合研发攻关、产业人才对接、人才政策试验和人才交流合作中心。
主要措施:引进台湾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拓展榕台两地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之间合作,建设海峡两岸职业培训基地,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拓宽赴台培训渠道。建立榕台产业人才交流合作基地,承接、吸引台湾农业、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软件、动漫游戏、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等领域人才,推动榕台产业对接。推进榕台两地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气象、地质、地震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台湾人才来榕就业创业、参与社会管理,以及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探索榕台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互认办法。制定在榕台湾地区居民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办法。支持榕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进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合作,构建榕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榕台人力资源社团交流合作,成立榕台人才交流合作组织。举办海峡人才交流合作发展论坛。
(五)促进省会中心城市人才协调发展
发展目标: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定位清晰、比较优势明显、布局相对合理的省会中心城市人才集聚平台。利用区域优势,探索建立在榕高校、科研院所与福州市企业对接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发挥国家和省属单位在榕人才引进、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人才联合开发机制。到2020年,省会中心城市人才集聚能力有效提升,产学研合作对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在榕人才协调发展。
主要措施:充分发挥福州海西省会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配置优势,增强人才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在区域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领域对接与合作,继续在人才专项、人才工作等方面大力支持平潭开放开发,积极争取实验区人才优惠政策辐射周边地区,推动人才联动发展。建设福州省会中心城市重点产业和学科领域人才高地,支持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文化团体等省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属单位各类人才的作用,提升福州人才集聚能力。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科研机构和国家实验室,增强高层次人才吸引力。探索建设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供需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供需双方对接,建立区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加大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共建力度,为海西研究院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动海西研究院科研成果在福州产业化。加强与在榕高校合作,探索人才合作培养开发机制。
三、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重点工程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一线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鼓励科研人员、企业家到高校从事教学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点建设。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我市重大项目工程以及重大科研、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制定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见习等给予补贴,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企业接收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聘用工科类高校毕业生给予实训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课题申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完善与科技人员绩效与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每年选派50名党政人才、30名企业管理人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国内外500强企业或著名院校、知名专家、学者身边学习培训。每3年选拔奖励100名左右福州市优秀人才,每2年有3名以上优秀专家或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力争有优秀专家入选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依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建设若干个高层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工程
发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优化人才工作、生活、文化环境,不断增强福州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把福州建设成海内外各类人才宜居、乐业的城市。围绕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升级、重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完善引进人才来榕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专家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特殊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引导鼓励用人单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人才。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制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吸引人才。依托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与集聚人才相结合。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力度,拓宽人才智力引进渠道,完善引智项目与经费管理、促进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政策,重点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在榕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引导产业联盟,以海外优秀人才引领并拓展开放式人才培养渠道,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完善留学人员引进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海外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制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建立集研究、实验、中试、孵化为一体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建立留学人才智力信息库。支持建立留学人员科研活动基金,提供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加大留学人员资助力度,保证重点科研项目优先投入。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榕工作绿色通道。每年从海内外引进100名高层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引领和带动我市相关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
(三)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人才发展工程
立足良好的生态基础和人文底蕴,切实服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福州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态体系、环保消费体系、宜居环境体系建设,在特色城市景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环保、城市绿化等方面,培养和集聚一批能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持续美化城市景观,优化人居环境,健全环保设施的高层次城市建设人才,为福州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温泉之都”等创建成果和打造宜居城市提供人才保证。适应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需要,充分展现福州“温泉古都、有福之州”的特色和魅力,全力打造温泉旅游、滨江旅游、闽都文化旅游、海峡旅游品牌,紧紧把握“高铁时代”的契机,重点加强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旅游人才队伍。到2020年,环境科研监测专业人才达到1000名、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项目管理等专业人才达到4500名、景观规划专业人才达到100人、城市管理人才达到1000人、城市环保人才达到2000人、城市园林绿化人才达到3000人、旅游人才达到3000人。
(四)滨江滨海港口人才开发工程
着眼于福州临江向海、山水相间的滨江滨海现代化城市新格局,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拓展远洋和深海渔业,根据渔业基地、生态型海水养殖和海水产品加工基地等海洋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大力引进海洋药物研究、海洋工程专业人才,促进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在海洋旅游、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等紧缺专业每年各引进和培养10名领军人才。以江阴港区、松下港区、闽江口内港区、罗源湾港区为重点,吸引集聚一批港航工程技术类人才、港口水运管理类人才、船舶驾驶(引航)类人才。加大紧缺的港航工程专业和船舶引航专业人才的考录、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特殊的人才政策和给予优惠的生活待遇。开展航运及相关专业教育和培训,加大海外培训力度,提升航运专业人才能力。完善航运类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到2020年,船舶工程技术专业、港口水运管理专业和船舶驾驶(引航)专业人才达到200人。围绕福州构建海西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大力引进高层次的物流人才,加大物流专业人才和物流专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现代物流专业人才要达到3500人。
(五)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适应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围绕做大做强水产、果蔬茶、食用菌、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集中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的需要,抓紧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农业科技星火示范、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等,建立全方位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基层服务企业和创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引导科技人才资源向农村集聚,带动农村科技骨干人才成长。实施创业培训行动,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村人才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力度。实施人才援助计划,支持重点区域人才开发,加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以乡镇人才资源服务形式为网点的辐射农村,贯通城乡的农村实用人才市场体系。紧扣新农村建设对实用人才的需求,着力构建以涉农院校为龙头,示范基地为组建地,重大人才专项为重要支撑的农村培养体系。培养、引进镇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人才。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每年选拔10名农业科研优秀骨干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支持60名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选拔3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30名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给予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指导、技术交流、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等活动。
(六)侨台港澳在榕人才兴业工程
培养和挖掘侨务智力资源,完善华人华侨人才引进政策。发挥侨乡优势,扶持华人华侨投资创业、技术合作与创新。大力吸引华人华侨、台港澳新生代回榕兴业。依托海外榕籍乡亲社团,畅通华人华侨资源流通的渠道,促进榕籍侨领、科学家、企业家以各种形式报效家乡。建立海外华人华侨人才库。推进榕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台湾人才来榕通行、居留、就业、创业、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构建海峡两岸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先行区。实行台湾人才福州市民待遇,对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优秀人才。适应提升榕台港澳人才交流合作水平、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需要,以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论坛,榕台专家两岸行、榕台两岸大学生互动和企业人才交流等活动为平台,每年组织100名以上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台交流、考察、培训,资助100名以上中青年骨干人才赴港澳台开展项目合作研究、攻关。邀请一批港台专家带项目、成果参加我市举办的各类项目成果交易会,为落地项目提供支持资助一批港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榕开展智力服务。
(七)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
服务福州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研修平台,创新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健全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岗位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围绕破解职业教育培训中实际动手能力训练的瓶颈问题,建成福州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福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大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和整合提升力度,推动各县(市)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加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力度,特别要加快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步伐,积极创建福州市技师学院,着力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形成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技师队伍,鼓励民办高职院校培养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生产一线人才,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到2020年,建立1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企业设立100个“大师工作室”。每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200名以上,全市新培养技术工人4万人。
(八)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
以人才为本、育人为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拓宽高层次师资人才引进渠道,完善农村紧缺师资人才优惠政策。大力加强全市各类学校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校长的培养,加大对“名师工作室”的培育,造就一批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和教育家,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2020年,在全市中小学重点培养100名教学名师、100名名校长和1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300名骨干校长在职业院校培养300名专业带头人、300名骨干教师,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在高校重点引进和培养30名领军人才,聘任10名闽都学者特聘教授,形成一批创新团队。全面提升现职教师教学和实践能力,适应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
(九)闽都文化名家带动工程
为提高文化软实力,着眼于打造以三坊七巷、船政、寿山石、昙石山文化、温泉文化等地域特色明显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养和集聚一批德艺双馨、社会公认的文化名家。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文化名家传帮带机制。以福州市艺术学校建设为抓手,加大闽剧曲艺等乡土文化优秀人才培养。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扶持民间文化艺术传承,推进闽都文化建设,积极做好民间艺人评价,彰显闽都文化独特魅力。到2020年,由国家和省资助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达150名左右。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人才的开发、培养,重点培养富有创意、积极创业的文化创意人才、具有广阔视野,勇于开拓的文化产业高级经营人才、文化金融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贸易人才。培养一批理论研究、版权贸易、文艺创作和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意策划、公共文化服务等急需人才。构建闽都文化高层次人才开发体系,探索符合省会中心城市文化发展规律,体现地域文化特点的人才开发、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激发文化人才创新创作活动。
(十)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以提升职业素养和人文精神为重点,以提高综合能力为中心,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先进医学水平、具备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的中、西医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乡镇、社区卫生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挂职、下乡的方式鼓励城区医生到基层服务。建设一支掌握我市主要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流行病学特点及防治技术的公共卫生预防医学骨干人才队伍,一支能较好适应社区卫生发展和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全科医师队伍,一支具有较强护理研究能力、通晓护理知识和技能的高级护理队伍及适应专科医疗技术发展需要的专科护理队伍,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现代管理理念和掌握科学管理技能的高素质职业化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支持培养2000名住院医师,通过多种途径培训1000名全科医师。
四、优化人才工作的服务机制
(一)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各类人才思想道德水平。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基础性作用,完善产学研协调合作机制,支持各类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企业集聚。突出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培养。改革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针对性,推进人才培训工作的职业化、产业化,建立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工科学生实训基地。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大力培养实践技能强的人才。建立培养机构、人才、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分类培训办法。
(二)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优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完善分类别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各具特色、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以业绩贡献为重点,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公正、规范、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社会化评价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建立完善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分级分类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建立人才业绩档案机制,对人才的真才实学、真实能力和水平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为人才流动、人才使用和定薪定酬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三)以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为目标,优化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方式,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党委讨论决定任用主要干部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等制度。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先行先试聘任台湾人才。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推行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负责人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制度,对急需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聘管理。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
(四)以人才资源有效调控为手段,优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发挥福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的示范和辐射功能,完善人才流动、人事关系、职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争议仲裁等人事服务功能,加强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和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健全人才市场许可制度和年审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市场环境。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和薪酬水平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人才结构动态预测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促进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集聚。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项目开发、科技咨询等方式服务企业。完善人才流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险衔接机制,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实施基层工作人才优惠政策,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县区流动。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沿海发达的地区帮扶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实施下派、挂职、轮调公职人员到基层和欠发达县区服务锻炼办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制度。
(五)以体现人才价值为根本,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与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收入调整制度,提高各类人才待遇。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业创新人才倾斜。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课题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统筹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对作出突出贡献优秀人才予以重奖。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多渠道解决各类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问题,在产业集聚区、高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集中建设人才公寓、周转房或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各类人才特别是引进人才的住房需要。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六)以加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机制
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能。适应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拓展人才市场的服务范围和管理职能,特别要加强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和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公共政策,构建统一、标准、规范、高效、优质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县区、街道乡镇的公共服务网络,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培训、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诚信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多方面服务,促进人才市场的产业化。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进行全程跟踪,建立保姆式服务机制。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领导联系专家、领导联系农户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建立高层次人才代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谋。推进全市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覆盖市、县、乡的人事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和信息处理系统,推进人才资源管理信息化。健全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建筑、交通、信息、医药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适应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对人才需求的预期,以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人才储备。根据产业调整和重大项目的人才需求,适时调整储备对象的专业范围。创造条件解决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教育问题。
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人才工作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领导体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不断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充实加强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和检查督促机制,强化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考核内容,提高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权重。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发挥市公务员局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列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编制本地区、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科技、教育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人才规划体系。
(二)保证人才投入优先
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把人才投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奖励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建立重点大项目、重点发展领域人才投入保证制度,提高项目建设、重点领域创新中人才开发经费比例。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加强对政府人才发展投入的监管,切实提高人才发展投资效益。
(三)完善人才创业政策
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的规范发展。落实鼓励创业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创业培训、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大力推进青年创业计划“农产品直供基地”项目、青年农业专家服务团、“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福州站等一批创业平台建设,引导更多的人才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开展创业竞赛。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科技园、创业园、软件园、孵化器等载体建设,举办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提升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促进创业者科技成果转化。制定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人才工作法制
进一步加强促进福州人才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制度、人才评价发现制度、人才社会保障制度、人才选拔任用制度、人才流动配置制度、人才激励制度,建立符合福州人才发展特点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福州市人才引进办法,健全福州优秀人才奖励政策,加强人才法规执法检查。制定福州特殊人才评审办法,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探索建立人才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人才法制环境,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人才工作水平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培养力度,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海西省会中心城市人才资源开发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工作专职干部队伍。加强人才理论研究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拓宽学术交流、挂职锻炼等培养渠道,不断提高福州人才理论研究水平,指导人才工作的创新和实践。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宣传人才培养、引进、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人才、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把人才资源统计纳入地区和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健全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方法,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重点领域人才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