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人才储备中心:
为宣传福州,鼓励和支持更多人才来榕就业创业,打造“第一家园就业创业驿站”,经研究决定,为来榕求职创业、游学的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意留榕求职、创业和在榕实习、见习的全国(含港、澳、台,不含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的毕业生;
2.来榕游学的大陆“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博士在读生,国外及港、澳、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台湾青年。
二、申报途径
1.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在各住宿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学生提供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榕游学提供学校推荐函(模板见附件)。
(三)疫情期间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各住宿点在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申请确认。国外及港澳台普通高等全日制在校生需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
四、住宿时间
来榕求职、创业和在榕实习、见习人员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再延长一个月;来榕游学的学生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天,特殊情况再延长五天。
五、其他事项
(一)入住毕业生符合我市人才储备条件的,可向市人事人才中心申请纳入我市人才储备,并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均设立短期免费住宿点,有条件的住宿点可向入住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支持;
(三)做好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宣传工作。
附件:学校推荐函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