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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委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8

各县(市)区人事局、经贸(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福州市2014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福州市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路桥专业:从事道路、桥梁、水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量),筑养路设备的应用和管理等工作。

港航专业:从事港口、航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量)、航标,海难救助打捞、船舶港航设备应用管理等工作。

环境保护专业:从事环境科研和信息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评价、环境管理、水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

机械(冶金)专业:从事农业机械、建筑机械、运输机械、船舶机械及汽车制造、铸造、锅炉、焊接、锻造、冶炼加工、冶金理化分析检测、热处理模具等工艺工作。

电气专业:从事电机电器、仪器仪表、电气、发输配电系统、电线电缆、热力系统和电力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工作。

电子专业:从事无线电技术、有线电技术广播电视、计算机、通信、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技术、电子光学技术等工作。

化工专业:从事化工工艺(有机、无机、精细、高分子、塑胶等)及化学分析等工作。

科管专业:从事科技管理(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等专业)。

测绘专业: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与制印、地理信息系统、工作测绘仪器等工作。

土地规划利用专业:从事土地规划、利用、管理等工作。

轻纺专业:从事造纸、食品、纺织、化纤、服装加工、日用化工、陶瓷、硅酸盐工艺等工作。

二、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县(市)区或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则由本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1),并附盖有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团证等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上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教育平台网站下载(因最新文件规定档案改版成A4,原16开版本评审表统一改为A4版)。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30份(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填写,填写内容要求用A3纸打印,可复印。

4.《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按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年度要求提供),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注明“由原件复印”并盖章。

5.六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②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近4年以来每年继续教育有效凭证(每年72学时);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2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已审核无误”并盖单位公章。申报对象为单位领导,复印件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6.申报中级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1篇(科学技术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攻关项目或技改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生产、设计或现场技术工作总结、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论文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的代表作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已在刊物上发表的代表作必须提供有关刊物。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字样,以示确认并署明技术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除提交原件1份外,还需提交复印件5份(A4打印)、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zsjwrsc@163.com)。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者工作单位、姓名,也无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

7.申报中级的,任现职期间须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500字左右)2份,统一用A4纸打印,其中一份署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一份不体现工作单位和个人姓名。

9.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评前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 〔2002〕154号文规定执行并出具评前公示情况报告(见附件3)。

10.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对自 己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书面承诺(见附件4)。

以上评审材料应按顺序装袋,附上目录,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

三、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四、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字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五、申报材料时限、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5栋635室,市经委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均

电 话:83258330

附件:

1.委托评审函

2.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评前公示情况报告

4.个人承诺书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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