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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各代理单位及存档人员:
为做好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事档案委托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保管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专业岗位选定对应的申报专业:
1.土建类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填写。
2.机械(冶金)专业:从事农业机械、建筑机械、运输机械、船舶机械及汽车制造、铸造、锅炉、焊接、锻造、冶炼加工、冶金理化分析检测、热处理模具等工艺工作。
3.电气专业:从事电机电器、仪器仪表、电气、发输配电系统、电线电缆、热力系统和电力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工作。
4.电子专业:从事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广播电视、无线电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机械设备维修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软件专业须参加全国软件考试,不属于评审范畴)。
5.化工专业:从事化工工艺(有机、无机、精细、高分子、塑胶等)及化学分析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2022年12月31日前在职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闽人社发文〔2021〕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学历、业绩申报材料不迟于该时间。
任现职以来,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90学时证明材料,其中: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硕士毕业提供2021-2022年度,本科毕业提供2019-2022年度,专科毕业提供2018-2022年度。
省外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需经我市市职改办确认并重新发放资格证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报送材料
详细见附件2申报中(初)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提交材料清单
四、其它事项
1.论文代表作要求: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并个人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技术总结(非工作总结)1篇,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其中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已建成或已实施的。正式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提交多篇的选择一篇做为代表作。本次评审将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2.学历破格申报者:申请破格评审的人员,须按照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中级需提交3篇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指定其中1篇作为代表作。
3.根据闽人社办〔2018〕274号文,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请自行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和“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无法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信息的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4.所有评审资料请按报送材料及清单顺序统一装入完好的硬纸质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粘贴《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等,由单位统一申报的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各单位在正式上报前,应将参评对象的《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6.提供两项在任现职后开工,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设计类审查合格),担任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申报施工类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不足证明的补充提供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经备案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等;申报设计类必须提供设计目录、图纸、审查合格书和报告书(不需要报审的专业除外);申报管理类必须提供专业报告,如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监督报告、预决算报告等。
7.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第55条,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8.所有参评中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论文答辩,有关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可详见“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网站。
9.上述有关表格及答辩注意事项均可通过“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网站(http://www.fzrsrc.com)(职称管理—材料下载—职称评审所需各类表格及相关材料)直接下载打印,评审有关表格中设置有固定格式的,不得随意更改、合并。
10.凡涉及评审工作的后续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网站(http://www.fzrsrc.com)(首页)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1.所有材料中的联系方式请真实填写,现场提交材料时,所有职称评审材料原则上要求申报本人提交。严禁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委托社会上第三方机构代理职称评审有关事宜。
12.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应补充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1.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4月7日(按附件2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中心职称邮箱zc83354217@163.com)
2.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1日,逾期恕不受理;在评审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91-83354217 联系人:卢闽霞、林晓晋
邮箱:zc83354217@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小组办公室
2023年 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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