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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流动党员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16
各位党员:
欢迎您来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您的党组织关系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期间,我们将为您提供温馨、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将与您一起为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的建设共同努力。
为了您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期间以及您离开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后能继续在党组织的关心、教育、培养下,更好地工作、学习,我们将有关事项向您函告如下:
一、党组织概况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隶属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现有流动党员1534名,下设37个党支部(含36个流动人才党支部)。
二、党组织介绍信开具办法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1、省外院校或单位转入
省外市属院校或单位转入党组织关系,需由院校或单位所在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组织介绍信;省外省属或部属院校或单位转入党组织,需由院校所在地省直教育工委组织部或单位所在地省委组织部出具组织介绍信。在组织介绍信的抬头转入单位处填写: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由何处转何处填写:由***院校或单位转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并向人才中心党委确认具体转入党支部信息,到福州后持此介绍信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处(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7楼712)报到,在收到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报到的短信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联系电话:83301889)报到并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流动党员登记表可上(https://www.fzrsrc.com/)网上党建栏目中下载。
2、省内院校或单位转入
省内院校或单位转入党组织,本人向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确认具体转入党支部信息,在党员E家(http://www.dyejia.cn/)操作申请转入相应支部。在收到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报到的短信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联系电话:83301889)报到并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流动党员登记表可上(https://www.fzrsrc.com/)网上党建栏目中下载。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转往省内院校或单位
本人向接收单位确认拟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后,本人登录党员E家(http://www.dyejia.cn/)申请党组织关系转出。
2、转往省外院校或单位
本人向接收单位确认拟转入地党组织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及具体党支部名称,并在党员E家(http://www.dyejia.cn/)操作申请转出。在收到“领取纸质版介绍信”的信息后,本人持身份证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处(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7楼712)领取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预备党员转正须知
预备党员预备期到期时须办理转正手续,请于预备期到期前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
1、转正申请(落款时间为预备期到期之日前7日内),需本人落款签名;
2、预备期思想汇报(预备期期间每季度一篇,共四篇),需本人落款签名;
3、工作单位出具的预备期工作、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或证明,需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原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
4、预备党员考察表(填表时间为入党时间加6个月,表内思想汇报栏应分为上半年、下半年填写);如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在校时间超过3个月均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备期考察意见。
5、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预备党员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学习及考试,考试成绩须合格。考试试卷可上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网上党建-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以上五项材料,请于上班时间交至或挂号邮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3301889。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即将到期前,如未接到参加支部转正大会通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接到通知后,本人应亲自准时参加支部转正大会。
四、党员党费缴交办法
1、党费缴交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2、党费缴交办法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交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
(2)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网上党建页面,进入“党员组织关系查询及党费缴纳”通过微信缴纳党费
(3)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人社”进入“人事人才”进行党费缴纳
五、几点要求
1、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时,应认真填写《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党员登记表》。
2、每位流动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或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政治学习。党委每月的学习计划将上网发布,请流动党员按照学习计划将学习心得发送至电子邮箱:598343044@qq.com。
2、按党章规定,党员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的义务。请每位流动党员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3、每位流动党员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时,请及时通知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以便于组织上联系。
4、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委电子邮箱:598343044@qq.com,欢迎各位流动党员有任何问题发电子邮件交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1-83301889 电子邮箱:598343044@qq.com
微信号:fzrcdw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fzr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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